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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原帖由 esmehouse 於 09-6-10 11:28 發表 我識人第一志願 St. Jo、第二志願軒上、第三志願軒下,佢就派到第三志願﹝用監護人身份抽架,對於真係住係 12 網嘅小朋友真係好唔公平﹞:;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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