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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想報瑪利諾 求家長意見
現行的小一入學機制,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替其子女向一間位於任何校網的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申請該校的自行分配學位。自行分配學位分為兩類:
(甲) 供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人的學位
約佔學校小一學額30%
未能用盡的學額,學校可根據「計分辦法準則」自行分配
如有不足之數,以原本預留作統一派位的學額填補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人,必獲取錄
(乙)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佔學校小一學額不少於20%
若申請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須按照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一)
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20分)
(二)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三)
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20分)
(四)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五)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 5分)
(六)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5分)
(七)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 5分)
(八) 適齡的兒童(即翌年九月開課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10分)
註:。申請人只能在第(一)至第(五)項中選一項填報;而在第(六)至第(七)項中,亦只能申報其中一項。所有申報的關係必須證明屬實,才可以獲得有關分數。
學校在甄選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人時,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面試或筆試。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原則上,學校沒有需要約見申請人。但若學校認為有需要在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結果前約見申請人,則會通知家長有關約見詳情。然而,申請人是否獲學校取錄,應取決於「計分辦法準則」的得分而絕非面見的結果。
若有申請人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得分相同,而申請人數目亦超過學校剩餘的自行分配學位的學額,學校應以隨機方式甄選同分的申請人。學校可自行抽籤,但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或交由教育統籌局中央處理。學校應預先通知申請人校方將採用的方法及有關細節。
無錯,如果真係有超過三十人超過廿五分,廿分就無得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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