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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plk ---天理何在 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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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cooking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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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k ---天理何在 公道何在???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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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9-5-26 17:03 |顯示全部帖子
去年家長會,校長己花了時間談及在令公子的事件,我覺得校方並無不妥,可能你在入學前不知道學校注重紀律,你揀錯學校了,我囝囝和其他同學一樣經常被警告,但囝囝和其他同學眞係做錯事或頑皮,有人教我個囝囝向好,求之不得。

令公子這次受傷,是否要有人頭落地?

天理何在 公道何在,語氣是否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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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9-5-27 10:14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davidmimi 於 09-5-27 10:11 發表




我都係受害者!!!!
又點解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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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9-5-27 10:24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Reximom 於 09-5-26 16:50 發表


依家最後悔既可能係收佢插班既校長, 收左個有鋪投訴癮既家長, 簡直自找麻煩, 捉左隻老鼠入自己米缸!

  
校長自己親手揀嘅插班生。
成件事都是意外,校方都係找一個平衡點。
個小朋友長大後有陰影。
我 P1 時整傷個同學,現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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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9-5-28 12:15 |顯示全部帖子

#74

上次家長會,校長說佢信任下屬工作能力,包括老師,主任,副校長等。
好多家長都明白事理,具獨立分析能力嘅。不會有任何事情都話要去教育局解决。
杯茶凍咗都要見酒樓經理。

將來小朋友成長後,要見警務處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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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9-5-28 23:29 |顯示全部帖子
每個月如果比風紀摘名12次記一缺點,三缺點一小過,三小過一大過.....已有很多學生都有缺點及小過,不是嚴是要求太高,以我所知有一小一學生其中一個月內已經摘左60次名...20日學平均一日3次,我的小朋友已足足罰左兩個月都全無小息及午間活動,輪住比各科老師罰, 時常話佢表現不佳等等...用左呢個方法罰左咁耐如無改善應改用其他教學方法....一味困住佢攪到佢都唔想番學及出現左想尋x的方法...後同校方討論情況,校方又給該位小朋友一張每天上堂的表現記錄表,最高5分,取得全日8成可享有第二日的小息,第一天開始所得的分數是5分4.5分4分等等,往後數日分數都相差不多,如是這樣,為何要困住兩個月呢??或是否聽到小朋友的有所思想,驚有事發生才這樣做呢??相信要他們才知道,本人不排除會保留向教統局及有關部門投訴..


以上是樓主前一次的投訴,我 copy & paste 過這一版,似是三句講唔埋,就会用向教統局及有關部門投訴.....殺手鐧去壓人。

我係佢老師,都感到氣餒。
家校合作,不再存在。

相信還有許多次投訴,才能完成小學課程。如: 未能入精英班,冇獎攞,我个仔失去珍貴財物,被同學欺凌,在校被岐視,个座位太後,不是大堂中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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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9-5-31 13:34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貴花田711 於 09-5-30 23:32 發表


既然樓主咁講, 又點解會用到『plk ---天理何在 公道何在???』咁誇張嘅字句???
既然樓主咁講, 又點解唔可以『保持和諧的討論』同學校溝通???
既然樓主咁講,又點解唔每次都話要保留追求權利??? ...
Agree, 樓主嘅態度真係有問題,每次都話要保留追求權利,三句未講埋,就話要去教統局,保良局教育部去投訴,用說話去壓人,學校怕佢,息事寧人,順吓佢意,得寸進尺。
尊師重道是說不上了,視師長如僕役,你唔聽我個套,我就去投訴你。
你話佢個女同學頑劣,佢都係避開其他同學捉弄,當時佢不清楚自巳做緊什麼至令貴公子受傷。

家校合作,不知從何說起。

如果我係老師,都會將令公子合法地邊緣化。
免得佢將來受傷,又被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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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9-5-31 23:39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漢堡飽 於 09-5-31 22:12 發表
我覺得大家討論開始過了火位。

樓主已解決問題,這件事可說是了結。他自己亦滿意校方安排。
我們只表示表達意見,而不是硬要說他的做法有問題。
另外又有人在這裡無事生非,另好好的討論失去意義。
我覺得大家應該停止了 ...
討論下,唔好評擊其他人的文章,每人的觀點角度不同,保持和諧的討論。

以上是樓主的發表。
所以我對樓主的言論反感,他幾時有對過學校保持和諧的討論呢? 我要保留追究權利,要去教統局 和PLK 教育部投訴,這就是樓主的殺手鐧。
這間學校超難入,樓主都是慕名而來去安排貴子弟做插班生,校長是一個有非常進取心的教育專業人仕,我多次聽他的演說,非常認同和感動。

身為家長理應愛護學校,珍惜學校聲譽,不是拆爛污。

其實 TKO 有許多好小學,你何必一定要讀 PLK,再轉多一次校豈不更佳,咁咪唔使勞氣。( 這一段學校不夠胆講,但是學校的心底話,我代佢地講 )
上次樓主去 BK 的全港小學區 貼 post 投訴,但那邊人氣遠不及 小學雜談,這可見樓主的工於心計。

網絡虛擬,一人化幾多十身,己不重要,道理只得一條,
希望樓主回應你點解咁做。
事情相信未了結,樓主這一次並不是最後一次投訴。

[ 本帖最後由 peggylee123456 於 09-6-1 06: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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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9-6-1 09:47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ning.. 於 09-6-1 01:58 發表


相信你是因為和學校長久以來的相處, 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和信任!

但你有沒有考慮過樓主兒子是插班生, 和學校各方面都在適應與磨合中, 有磨擦發生在所難免, 只要大家努力去解決, 感情和歸屬感會慢慢建立.....

樓 ...

My baby 是新生,大抽獎入,沒有和校長單獨見過面,沒有你所說的長久以來的相處,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和信任。

我經常去接放學,留意到都有犯規學生被老師訓斥情况。

出言代學校請樓主離開學校 一事

法官下班後,又咪普通人一個,去聲色犬馬。
更何況老師主任,佢地不用除下假髮,冇機心就騙你,
你問小朋友咩嘢情况,回答全是 :佢幾好。
真係合情,合理,合法。
我自己都比個好懶的政府 Education Officer 教過,依書直說,並無虛言,一字不漏,講到夠鐘,到學期完結,佢最後的一句話是 : Good luck to you all.
你話佢咩?
比人合法邊緣化,有咩出奇?
你個仔IQ 低,唔識,又關我事?

何況樓主多次大數學校辦事能力低,再留低,豈不是思覺失調?轉校是上上策。

身為家長,理應愛護學校,珍惜學校聲譽,不是拆爛污。

[ 本帖最後由 peggylee123456 於 09-6-1 10: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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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9-6-1 11:19 |顯示全部帖子
打個比喻:立法院議員社民連也經常大數政府的辦事能力低, 相信他們的用意是希望政府可以改革, 由佢地做特首會做得更好?
身為家長,理應愛護學校,珍惜學校聲譽,不是拆爛污。

今 次在 BK 小學雜談投訴,下次又會去生果,方向報。

[ 本帖最後由 peggylee123456 於 09-6-1 11: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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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09-6-1 12:51 |顯示全部帖子
你都假設以下,

身為家長,理應愛護學校,珍惜學校聲譽,不是拆爛污。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

(相信你是因為和學校長久以來的相處, 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和信任!)

[ 本帖最後由 peggylee123456 於 09-6-1 13: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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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09-6-1 13:00 |顯示全部帖子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

這幾個字可以代表我的立場心聲

身為家長,理應愛護學校,珍惜學校聲譽,不是拆爛污。

ning, 我可不再和你強辨下去。



文字淺易。

[ 本帖最後由 peggylee123456 於 09-6-1 13: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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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09-6-2 21:05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貴花田711 於 09-6-2 19:18 發表


大家又會否知道樓主是用什麼態度與學校各負責人對話???
真的是用和平手法去接按部就班去爭取????
我相信只有各當事人才知道!
是呀,我相信只有各當事人才知道!
去年的家長會,校長在演說中講了處事程序和記過的問題,
處理程序是   老師----主任-----副校長----到最後是校長。他說得很清楚。
樓主有沒有按程序呢!你形容到下面的主任,老師
好像閉門作業,你有沒有再找副校長,校長?

似下這段又給人說我想像:
他一再說到直接去教統局投訴,面露不悅之臉色,他說自己處事公正,你可去投訴。
但這裹有人說到校長和樓主非常合作。

校長說得有理,每件事他都要直接處理,他要坐去校門口的接待處。

樓主令各家長氣憤的事,就是每次都話要去教統局,教育部這話去壓人。

學校真的光明磊落,怕你什麽?

不過他的處事方法令人非常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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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09-6-3 17:31 |顯示全部帖子
天理何在 公道何在???

樓主,如跟足程序去做, 老師----主任-----副校長----到最後是校長。

如果學校對你不公平,學校又不再理會你,你去特首投訴,沒有人反對你,自然會有家長支持。

但依你所說,未到副校長,己經在 Bk  貼
天理何在 公道何在??? 不知你有什麼居心?
外人眼中,間學校非常不堪,打擊學校聲譽。

每次都說去教統局, PLK 教育部投訴,在家長們眼中是語帶要脅。

學校真的光明磊落,怕你什麽?

不過你的處事方法令人非常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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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09-6-3 19:12 |顯示全部帖子
去年的家長會,校長在演說中,花了頗多時間在談及令公子,那夜,學校禮堂坐滿家長,我坐前排,所以留意校長神情,聲調,他尾段的說話有少許激昂,他說如果學校有做出對學生不公平,有私心的事,他就不配在教育界工作。所以我對學校是信得過的。

又另一次,我為了一件小事給电話學校,後來校務處認為此小事需要副校長的層次來解答,副校長很友善詳細解釋。這件事可以說明,你去找副校長投訴並不存在困難。

今年的家長會,令公子又会是校長的話題,但每年做這些話題主角又有什麼好處呢?

Copy & paste 樓主一句
係因為某人處事真係馬虎唔公証,現在件事已完結.

樓主入咗缸瓦鋪,打爛野,拍吓个屁股就走啦。

[ 本帖最後由 peggylee123456 於 09-6-5 10: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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