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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plk ---天理何在 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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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cooking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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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k ---天理何在 公道何在???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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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5-20 10:13 |顯示全部帖子 |倒序瀏覽 |打印
我的小朋友於數天前在校內上完音樂堂時, 跟住排隊返回自己的課室 , 他排第一行, 左手拿著老師的書本,正於他用右手開課室門時, 排在他隔離的女同學就用手按住門鎖關門並把他的手夾在門與門框之間,之後該女同學再開番度門然後入回課室,他大叫一聲後痛得哭起來, 我到左學校後見到他的右手手指公虎口位腫了起來, 痛得不能郁動及手的底面仲有兩條痕, 我立即乘的士前往法國醫院求醫, 照過 x光後醫生話好彩無傷到啲骨, 但傷左跟,暫不能郁動.校方調查左三日回覆給我的交待,你們知否是甚麼???校方強烈的說:<<由於當時並無第三目擊証人,加上該女同學哭及不承認,調查後所得的是當時該女同學為避開另一男同學的捉弄而由音樂室跑回自己課室時而間接令到意外發生 ,唔知點解度門會關上而夾到佢隻手,由於疑點歸於該女同學,表面上無人須負責 , 現校方調查到此,校方已經向該女同學及男同學作出一個警惕是不要在校內玩.>>再向校方查問,受害人已經詳細描述當時情況,為何該女同學不用負上責任, 如果下次係斷左隻手咁點 , 又係個句<<由於當時無第三目擊証人疑點歸於她....>>我話不排除向校鑒投訴,佢仲話隨便喇...最反感的是副校長說現有上訴機制,如你們發現有新疑點可以提供給學校及上訴,現我向校方申請一份報告,佢話你要黎仲咩等我問左校長先.......請各家長給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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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9-5-20 13:16 |顯示全部帖子
係坑口個間,我只係要一個公道,要比小朋友知道做錯事要負責,不可推卸責任,咩係啱咩係錯,佢地要知,唔係每次做錯只係哭唔認就得,須然係學校成日都有事發生, 但今次係有人受傷,校方應認真處理,我擺個仔成日係間學校度,如下次再有類似事件發生,邊個都唔好,咁係咪要認真處理,唔好個個板本都唔同....我同校方話係咪同個小朋友講以後係學校如發生事只係哭唔好認就得,係咪咁教佢呢???校方話我地唔會阻止家長點樣教導你地自己既小朋友.既然做錯事都可以無事又唔使道歉,呢D就係教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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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9-5-20 14:42 |顯示全部帖子
學校2:30pm打比我,我用25分鐘到達, 仔仔話佢地只係用冰袋同佢膚住, 我到時都無冰袋咯 , 等埋個班主任落黎案件重演後就上番課室攞埋的書包走去醫院,仔仔話上去時班主任再叫個女同學出黎重演,佢話個女同學當時口陣陣同喊同埋係咁搣住件衫話無.跟住咪我先前講個D囉.. 而家係傷到根,下次斷左咁點算,我都唔知對方家長知唔知,校方又點同佢講,又唔比我地接觸,校方同我地講都有唔同板本喇.絕對唔係嗰位家長講碰下撞下咁簡單,須然我唔知你係咪學校既人, 但呢個係事實,我會做既係去PLK教育部同負責西貢區學校既教統局取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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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9-5-20 14:51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 2# 黃巴士 的文章

都話個女同學唔認,出黎講聲對唔住都好,
校方都有問仔仔會否原諒佢, 但仔仔話睇住佢做,佢都唔認,點原諒呀???佢都唔承認自己過錯??校方都話無第三目擊者咯.....已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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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9-5-21 13:02 |顯示全部帖子
今次事件我都知係貪玩而發生意外,小朋友做錯事一定要比佢知道錯咩及加以指導, 如果細個唔教,等到佢成長時就好難教, 我已經教導個仔佢都係貪玩而出意外,佢承認錯失可以原諒佢,但係而家唔認同推卸責任,連受傷者眼白白見到,校方都話一定要第三証人,我個仔都有犯錯,佢都勇於承認,仔仔都問點解明明睇住佢關門夾到我受傷,佢都可以唔認??是否做錯事唔認就得,我時常都有指導教導仔仔做錯事唔緊要,但一定要認,等佢知道每件事的利與敝,下次唔好再犯, 今次我只係要番個公道,校方對呢件事處理係有問題,而家係受傷,唔係一般碰撞,小朋友的骨好脆弱,可大可小,真係針唔吉到肉唔知痛,受傷之後隻手咩都估唔到,佢自己都有唔好既情緒,睇到都好傷心好痛,如果殘廢左你話點攪 , 我日日都有同佢開解及比佢適當既指導,仲有兩年先上中一,我都唔想比佢知道老師是這樣的處理,我都唔會比佢知道去信教育署或其他部門,唔好令仔仔誤會以為有咩事發生都可以咁做就得.
最終我都係想攞番個公道,亦都唔係要該女同學要記小過或大過,只係要佢知道咩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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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9-5-25 17:10 |顯示全部帖子
多謝各位的關心,校長已親自處理左件事,校長回覆既同當日訓導主任+副校回覆既真係大大不同,好彩有個包青天,這女同學已經承認左係佢貪玩之下發生今次意外,已同阿仔道歉及原諒佢,仔仔都原諒左佢,及叫佢以後做錯事要勇於承認,不可推卸責任.校長話會再同訓導主任及副校長溝通日後對每件事的處理情序,佢都知道今次既調查係有D問題,我地都唔須要對方賠償啲咩,希望日後校方處理事件都要認真+公平+公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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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9-5-30 15:38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Homade 於 09-5-27 09:58 發表



最討厭有D人成日話人另開個新account出文,唔通新人開個account入嚟討論都要舊人批準咁霸道。
你唔鍾意樓主嘅論文係你嘅事,唔關我事,唔好新人一出文就話人換新份。 ...





各位,唔使咁勞氣,每人都有唔同既方法角度去教導及愛自己仔女,睇完唔啱既可以唔使理佢,我地有我地討論,由得佢自已講....另一位樓主都講你回應佢就仲左佢計.例子:我個朋友住係天水圍,佢個仔係一年級(即六歲)已經由得佢自己係天水圍過幾條馬路之後再坐輕鐵番元朗學校,番放都係一樣,你們放心嗎?我地只係用呢度黎傾訴下,討論下,唔好評擊其他人的文章,每人的觀點角度不同,保持和諧的討論: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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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9-6-3 13:32 |顯示全部帖子
因校長能用半天的時間已調查清楚事件,同當日訓導主任的回覆係兩樣野,佢當日回覆話係同校長開會後的決定^-^我唔係要搵教育局去欺壓學校, 係因為某人處事真係馬虎唔公証,現在件事已完結.
但係唔知點解會變左家長互相罵戰??又話我用幾個身份同IP??我只係想係到發表及討論下,如對各樓主做成不便,懇請原諒, 請不必要再為這個話題或我的言論互相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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