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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同意 thomasha 既講法! 1/ 兄弟姊妹有分加絕對廳該 ﹣ 因為放便家長照顧。
2/ 父母既關係都有分加就真係太唔應該! 相等於這個遊戲只係一直落去都係俾這一群“有關係”既人玩!
3/令我唔欣賞既仲有地區同地址, 明白好多家長都因為這個原因為小朋友搬到“校網”, 但係可能到最後只獲派往一些自已都唔知係咩既學校。 但係就有好多用“報家人/朋友地址”既家長成功! 成功既有唔係派人“CHECK”。。。
4/ 如果有相同宗教信念有分 ﹣﹣﹣ 自已身邊就有很多朋友因為有分去入會。 唉 。。。
香港教育制度本人覺得很失望同失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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