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登入
用戶名稱:
密      碼:
搜索
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披着狼皮的羊」新解說
樓主: Y2KChild
go

「披着狼皮的羊」新解說 [複製鏈接]


359
170#
發表於 11-1-1 09:39 |只看該作者
First, a very happy new year to everyone!

原來琴晚咁熱鬧。 stccmc, let it rest for a while. I believe edea has got the message. 我亦相信 edea 是一個性格大量的人。在你户口被封的日子,我曾對他/她出言不遜,但顯然他/她沒有跟我計較。像MadonnaHK一樣,若Y2KChild冷靜一段時候重回,我想正如edea自己說過,不會鐵板一塊處理。

其實從Y2KChild的新網名也看到他有點想變:Y2K變成2010,Child 變成 Family,還加上妻子和兒子的 initials。說不定一些日子後,我們會重遇 AAFamily2011 呢。

Edea,我明白板主權責有限,stccmc、Samuel89 與我的想法亦不全一樣,但下面的要求大概是共同的:

BK應該 benchmark (sorry for the cliche word) 其它網站,取消犯規户口時保留其中無犯規的 posts,當然犯規的 posts 應刪。

其它網站做得到,BK若願意撥資源改系统,應該是可行的。麻煩你反映一下。

以事論事,我贊成 edea,囝囝爸和 Davidmimi 的立場,Y2KChild 這次「自殺」,是「死」不足惜的。

Rank: 5Rank: 5


3198
169#
發表於 11-1-1 00:58 |只看該作者
各位:

edea講得冇錯,Y2Kchild 應該比任何人都清楚BK 的遊戲規則,亦知道底線在那裹。這一次他應是有心自殺,引版主們永久封户,從而使他用Y2Kchild 網名的文章在BK永久消失。這可從AAFamily2010 未被封之前的留言看出來!(大蓋說Y2Kchild是一個心思細密的人,在BK自殺必有其原因。)要不然他不用Y2Kchild 上BK即可。

Y2Kchild 的文章好壞見仁見智,不必深究,從此在BK消失當然可惜,但這是他自己的選擇,旁人必須尊重。


Y2Kchild (or whatever name):

以我所知,這已經是你第二次在自由講塲自殺了,不知原因是否如我太太所說,你一有一点在辨論上落下風就想在名下發表的文章消失,眼不見為乾淨。上次edxxx 都一樣。但相信沒有人在所有的觀點都是對吧!Y2Kchild早前在BK獲得前所未有的尊重,可惜!可惜!

最後,請放開一点,這對你和你的兒子都有好處。


Edea,

如果跟"人"而不是跟"户口"來衡量,會否太嚴厲,(等如現實中的死刑),而且人會變、月會圓。你難保他重生之後會比較容易相處。而且大家都看到Y2Kchild 初時已是一個好的嘗試。


Friendlyguy


2714
168#
發表於 10-12-31 23:42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Rank: 3Rank: 3


336
167#
發表於 10-12-31 23:3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ccmc 於 10-12-31 23:10 發表
有東西叫做「收藏的主題」,我常用的,建議你試試。


如果你硬說"討論區"是分享個人文章的好地方,有點為拗而拗的意氣。

但你理解討論區的運作嗎?討論區每天大量數據,通常都會為留言設定時限,一般都是兩三年為限,但很少超過5年,逾期便會刪除。

如要保存y2k的文章,建議盡快由「收藏的主題」搬回自己的電腦內。

[ 本帖最後由 davidmimi 於 10-12-31 23:40 編輯 ]


2714
166#
發表於 10-12-31 23:3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2714
165#
發表於 10-12-31 23:10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2714
164#
發表於 10-12-31 22:1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王國長老


6361
163#
發表於 10-12-31 21:53 |只看該作者
可能是巧合, davidmimi今天說的話往往和我想的相同.

討論區話題會隨時間而一直"越跌越後", 隨時日隱退. 最好是是有個人網誌或個人專頁以供同道者分享.

今天是除夕夜, 還望大家保持心情愉快, 有些事應該放下了.

祝大家 新年快樂!



edea

Rank: 3Rank: 3


336
162#
發表於 10-12-31 21:16 |只看該作者
話自己博學多才無問題,讚自己個仔天才橫溢都無問題。

完全不讓異見人士說話,無理到"世上只有媽媽好"都可以拗一餐,一味鬧人未夠班。仲無聊到走去"真道"討論區,話人地學校家長水平低....

我想問不贊成封Y2K的人,到底犯什麼事才可以受罰?是否殺人放火才可以呀?

還有,個人文章分享,應放在網誌上,不應放在討論區,試問有多少人會找回幾年前的POST來看。

[ 本帖最後由 davidmimi 於 10-12-31 21:22 編輯 ]

Rank: 5Rank: 5


4418
161#
發表於 10-12-31 20:57 |只看該作者
edea 版主:

細看你上文所述, 他批抨其他家長低等文化的侮辱言詞, 也不可恕.  經你一再勸告下, 也不悔改, 封戶也實不足惜.

順此, 祝你及各位新年順景, 身體健康 !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王國長老


6361
160#
發表於 10-12-31 20:47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ccmc 於 10-12-31 20:00 發表
板主網主絕對有自由設立任何政策而不用理會會員意見,這個我尊重。但你們有責任說清楚甚麽是死罪,警告的政策如何,和一視同人,不能偏頗。 板主的權力非同少可,十年分享可以在一刻消失。板主又不考慮文章的量和質,真係唔講得 ...


你又來了, 我實在不太喜歡別人把事實真相去歪曲.  已經跟你解釋過, 這是公平問題. 你們眼中, Y2K是很等別的會員, 文章寫得很美, 版主只可以告訴你, 那不等於他可以有特別待遇. 如果有人會珍惜在這裡的分享, 就不會一再違反版規, 責任不在版主身上.

不只一次解釋過, 對違規的會員, 版主會先予警告, 再犯會禁言, 禁言後再犯, 很有可能永久封戶.

如果你真的如此欣賞某人的大章, 大可開一個topic再抄出來, 以供你們同好者分享, 版主並不會干涉. 並不是一定要版主把他轉為等待驗証會員.

到此為止了, 版主怎做亦不能取悅所有人, 合理的我們會聆聽和改善, 版規亦有因應會員的情況而作出修改, 並非如你抹黑, 版主不會理會會員意見. 合理的, 公平的, 我們樂意去做.

一次又一次失實的指控, 誤導, 我只可以講: 線路搭不上, 是時候收線了.

edea

Rank: 5Rank: 5


3693
159#
發表於 10-12-31 20:19 |只看該作者
有時忠言逆耳。


2714
158#
發表於 10-12-31 20:00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Rank: 5Rank: 5


4418
157#
發表於 10-12-31 19:10 |只看該作者
Uncle :

Y2K 在本版開題講親子講閱讀, 我真是少看, 因似曾相識, 又小兒大了, 不能受益.  但他的教說幾受其他家長歡迎, 數眾祈望, 受到讚揚.   一次我偶然看過其一篇分析覺好, 也曾回文讚賞.  Davidmimi 也如我一樣, 也曾對他發文態度嘉許.  正如我早早一篇前文所說, 他已納於正道, 善意分享, 叫我們如何去"啫".   

從來討論, 不是對我而言, 我盡少回應.  不過一次論題 " 公文英文-想暫停得唔得?", 有位又是似曾相識家長, 我也主動入內回應,  啫咗二三下, 其言漸大, 已有家長群起攻之.  教訓人者也得到教訓.

在本板我和他在一題下的最後討論, 我發文回應第一句就是 "希望和他討論不要擦槍走火".  是互相示警, 實則是怕他走火,   但終紙包不住火, 他火燒處處, 引火自焚.  現蒸煮炸、呵啫讚、教化也不能.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王國長老


6361
156#
發表於 10-12-31 18:50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uncleedward 於 10-12-31 17:42 發表



Dear edea

Thanks. It feels great to be back with the old name.


不客氣, 我亦想見到老會員以自己為人熟悉的戶口發言. 有親切感啊.

(此老不同彼老, 意思是長期會員)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王國長老


6361
155#
發表於 10-12-31 18:4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ccmc 於 10-12-31 18:18 發表
Y2K 的問題和能力高低,自我品格要求高低毫無關係,板主網主要求的,好像是近乎小學生的相親相愛式討論,最好係無鮮明立場,你啱,佢又錯唔哂,任何事都無客觀對錯便合王國的要求。

問題是,當社會要求更多自由,議會中的討論比這裡激 ...


This is misleading.  一件事上, 你可以旗幟鮮明表示自己立場, 你可以跟其他人說, 我不同意你主場, 原因如下...

但討論不應該在爭論時演變成 "講極你都唔明, 你呢D低等文化, 屋村師奶浪費我時間".

討論激烈並不需要用去鄙視侮辱人. 這裡不是議會, 不一定要一個conclusion, 你可以講盡你要講的, 大家線路搭不上, 簡單得很, 收線囉.

如果講Y2K侮辱人, 版主可以刪除了事, 我可以講大家知, 做過了. 當他不是Y2K而是第N個前身的時候.

在教育政策版, 我已經放寬許多, 但今次Y2K出去自由講場侮辱人, 我不能接受. 而且這並非第一次Y2K在自由講場和人"駁火". 我相信如果自由講場的會員知道他前身是誰, 迴響一定不止這一點點. Y2K兄已經是一個犯了眾怒的會員.

全民投票是沒可能的事, 抱歉, 是尚方寶劍也好, 是版主霸權也好, 這是我們的決定, 不接受上訴.

老話一句, 機會已給過無數次, 我們亦要對其他人公平.

edea

Rank: 5Rank: 5


4440
154#
發表於 10-12-31 18:4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ccmc 於 10-12-31 18:20 發表
Samual,

你道出了很多我想講的。很少和你的意見那麼相近。


呵呵....因為你一直都視[閱讀大法]為最高的無上心法, 但我永遠都沒有鮮明的立場, 我相信呢個世界就算[閱讀大法]系100%完美, 但都會有人視之如"洪水猛獸",..... 簡而言之,....不喜歡閱讀的學生, 你如何訴之以情,曉之以理都無辦法拉牛上樹......


2714
153#
發表於 10-12-31 18:20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2714
152#
發表於 10-12-31 18:1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Rank: 5Rank: 5


4440
151#
發表於 10-12-31 18:10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uncleedward 於 10-12-31 18:03 發表


咁重唔係佢能力高過我?


誰高誰低那麼重要嗎?.....
其實我想說uncle能力高過佢多多聲.....可惜我不知道BK諸位會員是否認同....

[ 本帖最後由 samuel89 於 10-12-31 18:13 編輯 ]
‹ 上一主題|下一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