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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知識有限,用趙連海案作比例,有根本性分別。
趙連海案,趙連海(受害人)瞭解情況後,覺得不公平,局外人,收集情況,理性分析後,作出討論。
真道事情,真道家長明白情況,給與支援,局外人,不明白情況,只是猜,作出結論。
怎樣的邏輯 ?
對於“既然學校出錢,為何不直接把物業歸入學校名下,要信託予校長和校監?信託手續又沒有完全辦理妥當,包括沒有向土地註用處登記,校董會兩年前決定要賣出其中一個單位,至今卻仍然沒有出售記錄。”
這一點學校已公開跟家長說了,在別的討論區也有真道家長回應了,不再重複。
[ 本帖最後由 qq_dad 於 10-11-26 16:00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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