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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晚亦有參加這個會, 由七點三聽到九點半離去, 因為趕住回家替囡囡洗澡而沒有留至會議結束.
我是一個中立的家長, 我囡囡沒有搭校車, 只是想聽聽家校兩邊意見.
或者每個人接受的訊息不同, 我自己看來是如此:
潘氏成為箭靶是肯定的. 潘氏負責人的態度是有點勞氣, 但也儘量為意外逐一解畫. 可能我沒有利益關係, 我聽來覺得原因是可以接受, 當然大家都不想意外發生, 但意外發生了, 聽過原因, 其實都不是太離譜, 我個人認為ok.
到解畫最後, 小學部家教會主席發問問題時, 那個潘先生忽然很惡地大聲回應: "x先生...." 到這一下我覺得他態度要檢討, 作為一個局外人, 我估計是潘先生已經因為家教會發起從新招標令他很不滿, 忍不住爆發了出來. (他忽然這樣大聲, 我當時嚇了一跳) 當然這是我個人感受, 我只是認為作為一個商人, 更應保持良好態度, 對家教會的人這樣大聲, 實在有欠修養.
李教授的態度, 我不認同是囂張. 至少我是這樣理解. 校方一再重申學校由始至終只是一個中間人角色, 在家長反覆質詢下(多少有點火藥味), 而且有些事與事實不符, 李教授可能比較大聲了去澄清, 但我不認為是囂張, 過程中很多時李教授都是笑著去回應.
由頭到尾, 我個人卻覺得那一晚是聲討校車公司的大會, 校方多少受到壓力.
當晚家教會是有提出教育局的指引是這樣這樣, 那一刻我腦海中第一個問題是: 這些指引是enforceable? 還是for reference only? 李教授再三問, 才告之是for reference only, 可參考而不是必須遵從. 如果不是enforeable, 我又覺得學校未必一定要依指引去做, 指引都只是參考, 學校本身應該跟進實際情況做決定.
我個人覺得校方的忠告是中肯的. 很多家長對校車服務有不少怨氣, 但從新招標亦要明白不一定招到更好的校車公司, 可能質素更差, 也可能會好了, 誰可以保證? 校方只是叫家長們要bear in mind, 不要太肯定重新招標等於一定換一間更好的.
而家教會也有提到一點是中肯的, 重新招標, 就算再招到潘氏, 至少過程是公開的, 有透明度的, 這個我也同意.
做一件事都有利有弊, 我都同意最好家長們多細想才做決定, 不要衝動行事.
看了兩個多小時會議, 總結我看到的如下:
1) 潘氏是忍著氣去解釋, 我都覺態度麻麻;
2) 李教授態度並不是囂張,可能一再澄清校方是中立時有些動氣, 李教授亦已儘量禮貌地解釋.
3) 有家長認為投票招標不需要全校家長都參加, 沒有搭乘校車的家長不應該有投票權, 但李教授不表同意, 因為有些家長其實本身想讓子女搭乘校車但因為潘氏沒有提供合適路線而作罷, 這些家長都應該享有投票權. 更有人認為當晚出席的家長投票就可以, 不出席就等於放棄權利.
最後結果如何我不知道, 以上亦只是我個人意見/看法, 或有偏差, 但我已儘量從中立角度去看整件事.
[ 本帖最後由 edea 於 09-4-17 13:4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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