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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屎波打人 - 名校 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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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波打人 - 名校 wor!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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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12-3-16 00:1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edea 的帖子

The lions under ETL not the school, everyone can join the team. I read the website and see the difference.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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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長老


6361
42#
發表於 12-3-16 00:24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復+edea+的帖子 The+lions+under+ETL+no

原帖由 ANChan59 於 12-03-16 發表
回復 edea 的帖子

The lions under ETL not the school, everyone can join the team. I read the website ...
ETL is affiliated with ESF so ESF cannot deny their involvement.  Even if the lion players was an outsider, he was trained by ETL so ETL/ESF should be fully responsible for his actions on the football field.  

Don't forget that until now ESF has not denied that the kid was a ESF 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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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6
43#
發表於 12-3-16 00:3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edea 的帖子

Clam down, wait for the investigation reports before further comment.
I do agree with your previous post, instead of exchange of letters, face to face say sorry to the victim and his family...... Visit Kitchee office to explain and seek for better solution....... some humanised approaches more sensible in current situation.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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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長老


6361
44#
發表於 12-3-16 08:30 |只看該作者
咦, 我好calm喎,我冇覺得好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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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45#
發表於 12-3-16 08:53 |只看該作者
我有點不明白, 其實發律師信一方是以何理據要求刪片? 如果小學雞家長, 又或者包致金姪女打警員, 甚至唐唐大宅被傳媒高空拍攝的片, 都是否可以出律師信要求刪片? 被拍者又或當事人有甚麼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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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
46#
發表於 12-3-16 10:48 |只看該作者
edea 發表於 12-3-15 23:51
現在說的是一間學校,我相信作為校長絕對有能力可以寫一封清晰的信件表達自己意思,現今社會普遍人士英文能 ...

I agree with you that the way the school handle the incident is not good.  Maybe its quite common to ask a lawyer to write for the school in such kind of situation if the school is not in HK.  

In any case, I think the point now is not weather the school should ask the lawyer to write and deliver the letter.  Rather, how can this issue be ended?  Should ESF ask the student out?  Is this an educator should do?  I believe in between there are missing links that we don't know.  Give the kid a chance.  Maybe one day our kid will commit certain kind of wrong doings, as the parents, we will hope for a chance,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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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6
47#
發表於 12-3-16 10:55 |只看該作者
edea 發表於 12-3-15 23:51
現在說的是一間學校,我相信作為校長絕對有能力可以寫一封清晰的信件表達自己意思,現今社會普遍人士英文能 ...
My best guess is that as this incident may involve legal liability, the headmistress wants to handle wordings carefully.  Ability to write clearly is one thing, choosing the wording tactfully may be another.  

Rank: 6Rank: 6


5716
48#
發表於 12-3-16 11:23 |只看該作者
“點評” 不能被點評,唯有重貼在這裡回覆:

ziyi 發表於 半小時前
沒有人說不應該給機會小朋友.
但學校的處理方法不是有其他選擇嗎
如果他可以發公開信給家長,為什麼不可以發給對方,道歉,及祈望對方/大眾俾個機會小朋友.
非常同意,校方處理事件確實有不少值得改善的地方,不過我也不認同事主或球會(如果屬實的話)把片段放上網,把事件鬧大。這件事,本來各方直接解決就好。

而且俾機會不等同小孩不需要受罰,而且所有運動,都是先講公平競技的
學校/領隊有沒有做好自己的本份?
同意。學校,領隊,家長以及學生本身均有責任,至於甚麼懲罰對學生才是恰當?送警查辦?開除學籍?停學?記過?要他永不超生,還是給他一條活路?

2個假設,但一個是說有理由,如果他有證明是張先生的,不用出律師信,可以報警!香港有一些法律是可以禁止的
當已經進入了法律,對方家長已經報警下.而張先生是涉案的其中一人
你所說法律禁止發佈的短片,相信這兩條片並不屬於禁止發佈的範圍(如侵犯版權或私隱,不雅等),而且就算是可以禁止的,校方在理虧的情況下應不會想跟事主鬧得那麼僵。




點評

宏媽  Strongly agree, I hold the same point of view!  發表於 12-3-1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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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12-3-16 15:00 |只看該作者
問題在學校憑什麼believe對方球會/收信家長放上網,而出律師信
如果沒有合理的理據,就是學校做錯
而出公開信說似是而非,如果說對方有問題,學校沒有問題?
為什麼偏面說學校的做法有理據?既然不確定,此做法等同利用法律
而家長也有公開說不是他做,而且感到受脅迫
那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學校是黑社會手段?
其實一直沒有針對學生,而是學校做錯了,用錯了方式去保護學生
學校是否應該對感到脅迫的人說對不起
而受傷的家長是否應得到誠懇的對不起
不是這樣,我們不應該做這榜樣給孩子
錯了...就是錯了
究竟是什麼人搞大,其實事件在出律師信之前,已經逐漸平息
受傷的家長報了警,球隊將處理交給了主辦
而新聞也不在報導
是自出律師信後,才將問題引起人討論,更多了片段在網上流傳
而一條片20K人看很多嗎?如果看一下youtube上的流行片.說的是100K,1,000K的人
學校的負責人應誠懇的跟有關人道歉,而不是出信,不是當自己是CEO,
佢有代表學校探望受傷的人嗎?懇求別人的寬恕嗎?
很抱歉,除了書面給自己學校的學生/家長
看不到!
現在不是business world,是說我們的教育工作者,我們應如何做榜樣
明知自己不對,不是更應放低自己的嗎?
錯了就是錯了..這是學校的管理人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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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12-3-16 15:5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homasha 於 12-3-16 15:53 編輯

回復 ziyi 的帖子

問題在學校憑什麼believe對方球會/收信家長放上網,而出律師信
如果沒有合理的理據,就是學校做錯
而出公開信說似是而非,如果說對方有問題,學校沒有問題?

其實一直沒有針對學生,而是學校做錯了,用錯了方式去保護學生
學校是否應該對感到脅迫的人說對不起
而受傷的家長是否應得到誠懇的對不起


學校的負責人應誠懇的跟有關人道歉,而不是出信,不是當自己是CEO,
佢有代表學校探望受傷的人嗎?懇求別人的寬恕嗎?
很抱歉,除了書面給自己學校的學生/家長
看不到!


學校已經在給家長的信裡提及學校的首席執行官及總教練已發信給事主的父親表達遺憾(也許代表歉意吧):
"The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of ESL, Ann Pearce, wrote on Monday to the boy’s father and the Head Football Coach has also written to the Chairman of Kitchee Football Club expressing their regret."
我們不是當事人,沒有看過道歉信的內容,事主家長收到信後也沒有說學校沒誠意,也許他已經接受了道歉的方式和內容吧。
我倒覺得,作為教育工作者,校方/校隊除了懲罰有關學生外,更應要求犯事的學生親自向受傷的事主道歉,這樣對施襲者和傷者都是很好的教育過程。

為什麼偏面說學校的做法有理據?既然不確定,此做法等同利用法律
而家長也有公開說不是他做,而且感到受脅迫
那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學校是黑社會手段?
既然短片是上載到youtube,學校當然無法從那裡知道是上載人的身份,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先以當事方為最有可能的上載者,尚算合理。問題是,是否應該認同應把短片刪除?
至於你說有家長感到脅迫,我倒想問把那電郵貼出來的學校家長分享以下是否覺得脅迫。她是比我們更有關係的持份者,她的意見比我們這些路過的人更重要。

點評

宏媽  我沒感受到脅迫. 作為家長, 我覺得件事主要兩大問題: 1. 教練點樣帶隊波, 搞成咁, 2. 學校反應太慢.  發表於 12-3-1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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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3-16 16:3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宏媽 於 12-3-16 16:35 編輯

回復 thomasha 的帖子

我沒感受到脅迫. 作為家長, 我覺得件事主要兩大問題: 1. 教練點樣帶隊波, 搞成咁, 2. 學校反應太慢. 我唔覺得單憑學校發出果封信及報章報道, 可以判定校方, 家長或孩子沒有歉意, 或沒有道歉的行動.

出律師信方面, 我覺得因為是在溝通過後不得要領才出律師信, 動機OK, 程序OK.
不過出律師信不是一般市民大眾會做的事, 的確會給人不好的感覺. 好似有能力出律師信就惡啲. 但學校要避免學生受到公審, 這樣做也是無可厚非. 我個人對於香港人把人地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失儀, 街上見到不平事就放上網, 或者改圖去侮辱嘲笑人, 作出全民公審, 覺得比較反感. 那些人錯是錯, 但罪不至此. 公眾人物就無辦法, 食得鹹魚抵得渴. 但作為一般人, 我諗大家都係只想好好地生活. 人人都會犯錯, 嚴重的話會有法律制裁, 但被公審又是另一回事.

依家仲傳到去海外添....加埋混亂醜陃的特首選舉, 只係覺得香港is 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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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3-16 16:40 |只看該作者
thomasha 發表於 12-3-16 15:52
回復 ziyi 的帖子

問題在學校憑什麼believe對方球會/收信家長放上網,而出律師信

如果我是受傷的孩子家長,我不是要求書面的道歉信,是要求對方親自的說聲抱歉,安慰!
舉個例,如果曾特首只以書面說他錯了,而不是公開的說聲對不起,你可以想像會有更多的人反枱.

而我們做事,做榜樣給孩子的人,不是行政人員,是否需要以對方的立場?

是否什麼都以書信就可以?

新聞有引述:收到律師信的張堅庭先生的回答及感受.

學校沒有其他渠道做嗎?找得律師,是否可以做公開的律師信,懇請原諒小朋友?

這裡,大部份的不是去責怪孩子,是覺得學校無理.我個人覺得孩子是要保護及機會的,針對的是律師信

記得有一名二次大戰時的基督教牧師說了什麼名言嗎?
當他們迫害猶太人時,我沒有出聲,因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迫害共產黨人,我沒有出聲,因我不是共產黨
當他們迫害天主教徒,我沒有出聲,因我不是天主教徒
當他們迫害我時,卻也沒有人發聲了,因已經沒有其他人

我們是路人甲乙丙.我沒有針對孩子,我針對的是學校所作所謂是否有不好的榜樣!!
而不是切詞將不正確的行為合理化
這是好心做壞事,事後卻怪責別人
這是我們祈望的教育工作應有行為?

如果我是學校的持份者,我會問一下這位CEO,有沒有去探望傷者,安慰傷者及其家人
不是花時間出律師信,花時間去出只給學校的持份者的公開信

宏媽:你們的CEO有沒有?有時間將事件擴大,有時間做paper work,卻沒有時間去安慰人?
Thomasha: 先去安慰受傷的人,求原諒,不是第一件要做的事嗎?

點評

宏媽  出律師信是希望有關人士不再將影片放上網, 不等於校方認同學生錯誤行為, 或認為不需道歉.  發表於 12-3-16 17:07
宏媽  我覺得應該誠懇道歉, 而且應該是涉事學生及所屬學校, 老師, 教練, 家長去做. CEO也該這樣做, 但我感覺是在信中表達了.  發表於 12-3-1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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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12-3-16 16:45 |只看該作者
宏媽 發表於 12-3-16 16:32
回復 thomasha 的帖子

我沒感受到脅迫. 作為家長, 我覺得件事主要兩大問題: 1. 教練點樣帶隊波, 搞成咁, 2 ...

法,理,情
我想不到學校在這情況下有所謂"動機OK, 程序OK"
這是自欺欺人

我打了你一拳,出信道歉了,你唔接受,我出律師信說,你不接受你不對.

原來你的世界是這樣定位.
如此,你正確,
不需要有安慰人心的,不需要有情的

只需要有法理?

點評

宏媽  如你有看我一直的留言, 我都覺得是需要道歉的, 而且要誠懇. 不過我沒有看到校方, 家長, 和學生沒有這樣做.  發表於 12-3-1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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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12-3-16 16:58 |只看該作者
何為誠懇的?
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你有你的標準
但我個人相信,誠懇的道歉,不是出一封信
如果我小朋友做了錯事,小朋友一定有,我是當面的跟對方家長道歉,請求原諒
不是一張紙
小朋友都知道sorry card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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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3-16 17:00 |只看該作者
信中的對像是你們的持份者!!什麼都以寫信,代表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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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發表於 12-3-16 17:05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有看我的立場,一即不是對那個小朋友,是對學校的處事有很大的反感
難道,什麼都是動機ok,程序ok,我們不是機械人,我們有存在的價值因我們是人,不是機械
我們教導小朋友是有愛,不是程序/動機
先有愛,因為愛人,先站在別人的感受的角度
當我們的孩子淪落了只懂程序/動機/結果
我們再也沒有存在的理由了,電腦處理器已經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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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0
57#
發表於 12-3-16 17:15 |只看該作者
宏媽,麻煩搞清楚,你們的CEO有沒有去探望對方,親自說聲對不起?
我從來沒有說學校認同了孩子的做法
我從來沒有說孩子要怎樣怎樣!!
相反,是你們的學校,覺得,道歉了,不回應,不刪相片,代表對方有問題,所以程序ok,出律師信
如果,看結果,有用嗎,不是擴大事件了嗎?
不是更令人反感嗎?
有錢出律師信,有時間,為什麼不公開請求原諒,俾個機會小朋友
商是危機處理的最差做法
如果堅持沒有錯,那代表什麼都只講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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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0
58#
發表於 12-3-16 17:21 |只看該作者
如果單論出律師信的結果,已經是想做的目的相反
我絕對同意要保護那孩子
但學校既然出律師信得的是相反效果,不是更證明了出律師信是錯誤
難道你跟學校的人都是每件事都如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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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於 12-3-16 17:2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ziyi 的帖子

我想說的已說清楚, 不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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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6
60#
發表於 12-3-17 00:3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homasha 於 12-3-17 08:31 編輯
ziyi 發表於 12-3-16 16:40
如果我是受傷的孩子家長,我不是要求書面的道歉信,是要求對方親自的說聲抱歉,安慰!
舉個例,如果曾特首只以 ...

先去安慰受傷的人,求原諒,不是第一件要做的事嗎?
我已說過我是贊同的,我認為要向受傷小朋友和家長道歉,至於校方應用甚麼方式致歉,我早前已說過,不貲。其實,學校的一句親口慰問,施襲者和教練的親口道歉,既簡單又有效,真難想像教育工作者沒有作此選擇。

另外,關於律師信的事,張堅庭已表明校方是禮貌的要求刪除短片,是因為送到他家裡便覺得是恐嚇。律師行怕寄失,安排專人派遞其實十分正常。報章沒有提及律師信是否只是發給伍健和張堅庭或者是其他參賽的家長,如果是前者的話便更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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