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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升中派位 非常阿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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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lau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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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阿媽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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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1#
發表於 12-8-4 16:33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mamafufu 於 12-8-4 21:17 編輯
cellon 發表於 12-8-4 01:24
現階段絕不適宜討論?
為什麼呢?
原因是基於哪一條法律條文呢?

據我n年前讀既法律皮毛知識,"不適宜討論"既案件,係指有陪審團審訊既案件,即高等法院既刑事案件,由於係由陪審員作出裁決,為咗唔想令陪審員受外界意見影響,令佢地可以公正地判案,呢d案件係唔可以進入司法程序後進行討論。

所有其他案件,由於係由法官審案及作出判決,佢地係專業人士,唔會受外間評論影響,所以喺審訊時間,任何人都可以作出評論而不會有法律後果。

呢單案好明顯唔係刑事案,而且係冇陪審員既案件。

以上知識,如有錯誤,歡迎糾正。



點評

like_travel    發表於 12-8-4 22:11
catcatmom  包括埋死因庭都有JURY.  發表於 12-8-4 19:21

Rank: 5Rank: 5


1972
2#
發表於 12-8-6 01:12 |顯示全部帖子
而家講番正題。

相信冇人否認呢位媽咪係想個女好, 出發點係善良既, 但所有人(除咗佢自已)都知佢咁做係害咗個女。

其實現實世界都有好多呢種媽咪, 之不過程度冇咁嚴重。

好多學生本身只有band 1 尾 band 2 頭既成績, 但媽咪堅持要揀band 1 頭既地區名校, 咁好彩抽獎入到, 都只係做墊底分子, 令個小朋友完全喪失讀書興趣。 如果佢地係揀 band 1 尾 band 2頭既學校, 入到去可能名列前矛, 成為老師既寵兒, 有個好愉快及好成績既中學生涯。

Rank: 5Rank: 5


1972
3#
發表於 12-8-6 18:46 |顯示全部帖子
cellon 發表於 12-8-6 18:24
應該要求教育局交待, 為什麼這位女士的女兒可以有多兩次機會參與心儀學校的考試? 對其他家長公平嗎? 是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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