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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請積極回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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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積極回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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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勳章 熱血金章


1353
發表於 09-1-8 16:10 |顯示全部帖子

以下為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之呼籲



各位家長、教育界朋友、教牧及關心下一代的市民:

我們於11月20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就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召開的會議後,心情非常沉重,因為出席的38個團體當中,明光社只是極少數要求保留法例及改善執法的機構,超過一半是支持性解放及推動同性戀運動的組織,他們認為青少年有權探索「性」的多元,政府不應管制任何「性」資訊的流通,是否讓年幼子女接觸色情資訊的責任全在家長,因此與會多位出席的議員一同認為不應管制互聯網的色情暴力資訊,甚至要求廢法或刪除第三類對淫褻物品的禁制級別,令一些刊有性交圖片、性虐待、亂倫及人獸交等內容的刊物均可在本地出版。

現時,不少家長及社會人士當認為一些報刊的內容(如嫖妓指南和血腥圖片)不適宜讓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觀看時,仍然可以向影視處投訴,交審裁處評級,對肆意發放色情及淫褻物品的機構進行處分。假如一旦廢除《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在缺乏法律的適當約制下,不雅及淫褻資訊便可於公共空間任意流通。

我們明白在一個自由社會,一些資訊我們縱然認為有問題,但並不表示一定要禁止其傳播,同樣,我們亦不應以自由為藉口而肆意散佈令其他人覺得被冒犯的資訊。我們認同有關淫褻及不雅的定義會隨時代不同而有所改變,過往有關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爭議,有些是因為定義不夠清晰;有些是執行上的粗疏;有些是前線執法人員培訓不足;有些是因為觀點與角度的不同;但相對每年約七萬件送檢的物品而言,出現爭議的情況少之又少,也有不少調查發現,不少市民認為現時的管制不是太嚴,相反是管制不足,應加強管制。因此,為了保護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免受渲染色情暴力資訊荼毒,我們相信《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有其存在的需要。政府及有關團體亦不應將所有保護兒童免受色情物品影響的責任全推卸給家長,而應是透過家長及學校教育、法例規管、業界自律及社會各界人士監察,共同努力達成。

現時的時間非常緊迫,希望大家在1月31日之前積極向政府就整份文件或其中一些重點反映意見,以免政府在缺乏民意支持下,再像過往的諮詢文件一一樣不了了之,甚至將《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廢除。附上參考信件,請自行增加一兩點個人意見,也可加上個人感想(免得政府將內容相同的信件合併為一個意見計算),然後將意見書送交政府。

我們會將相關資料陸續放在網頁及透過每週電郵發出,希望大家繼續關注及鼓勵身邊的朋友回應:明光社www.truth-light.org.hk、香港性文化學會www.scs.org.hk


附件為對這個條例的檢討意見書樣本

意見書可透過以下途徑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1)傳真 2511-1458;

2) 電郵 [email protected]
3) 或郵寄 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2樓

檢討意見書.doc

31.5 KB, 下載次數: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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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
發表於 09-1-8 17:58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大臣 於 09-1-8 16:10 發表
以下為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之呼籲

各位家長、教育界朋友、教牧及關心下一代的市民:

我們於11月20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就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召開的會議後,心情非常沉重,因為出席的38個 ...


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本人是有兩名女兒的家長,現希望藉本文發表有關個人對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意見,希望政府予以關注。



《左傳.隱公六年》說:「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對於我們的下一代,不論是家長、學校、政府、傳媒,以至社會上任何一個人,都必須揚善抑惡,決不可讓敗壞社會道德倫理價值觀的信息在社會上廣泛流傳荼毒青少年。



《論語.季氏》說:「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在社會上,不論怎樣將色情及暴力資訊包裝成「自由」和「開放」的產品,均只會導引青少年建立對「性」及人際關係的錯誤信息。面對這種「偽善觀念」,我們必須尤如「手觸沸水」一樣,立即棄之不惜。



本人對廢除或放寬《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深表憂慮,並予以反對,其因如下:


1.
中國人傳統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及家庭觀念,已有五千多年歷史,是構建中華文化的重要元素之一,得到大部分中國人,以至西方社會的認同和贊許。事實上,我們對擁有這優良文化感到驕傲和自豪,並必須予以珍惜和保護。


2.
人之立身,所貴者惟在德行。由此可見,作為成年人的我們,必須為年青人樹立良好榜樣,建立正確的道德指引帶領他們向善立德。在民主社會下,指引可以是一種「民眾勸喻力量」,亦可以是「法律條文」。現時,家長、學校和政府都致力引導年青人建立正確的價值觀,但同時亦有少部分「性開放者」鼓吹他們的另類價值觀,希望藉此將個人的失當行為正統化,只屬一己自私的行為而矣。因此,我們必須堅決維護社會的整體利益,而不能容許個人私利的僭超。


3.
摘錄自2008730日經濟日報藍海寧《雲海漫遊》專欄的一段文章:「從事寫作的人,絕對清楚文字的影響力,搖筆桿的人,要對自己的文字負責任,這是最基本的公眾要求,也是對自己的一份尊重。...但某些報章的新聞報道方式愈來愈不堪入目,完是是批判性而非理性。XX低能,領導無方」這類標題,竟然在港聞版的頭版出現。」由此可見,香港部分「報章」的新聞價值觀已被扭曲,不少色情及暴力物品更可以在沒有法律監管下隨便發放。我們有責任,亦必定要盡能力避免青少年在這種充斥扭曲的資訊下成長。


4.
家長當然有
保護兒童免受色情物品影響的責任,但社會上每一個人同樣有這個責任。作為政策制定和施行的政府,在這方面更是責無旁貸。



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本人只是一名小市民,建議並不多,但只希望政府能堅守一個原則,就是將企圖或意圖誘道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的聯想,或是將兒童或年青人部分或全裸的影像作為促銷手法列為「可厭惡」或「淫褻」的做法。至於具體的定義,政府可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詳細列明,並提出嚴厲的罰則,為社會建立更具道德價值觀的風氣。


家長SFCCSFCS
聯絡資料(見電郵地址)
日期: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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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09-1-8 21:03 |顯示全部帖子
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作為家長,我極不願意見到不雅及淫褻資訊可於公共空間任意流通.請救救我們的孩子,還他們一個清純高尚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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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發表於 09-1-9 01:01 |顯示全部帖子
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將來社會如何,就得看我們怎樣教育下一代,眼見現在一軰道德觀念已經大不如前,我們不但不去教導他們潔身自愛,反而為咗一部份人的「利益」,草率放寬《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話,令年青人輕意接觸到不雅或不良物品…!大家想想,以後的社會還可以寧靜o麽?!

Rank: 2


64
發表於 09-1-9 13:37 |顯示全部帖子

救救下一代

作為家長、校長﹕
     非常反對通過這條例,因為下一代是未來社會的棟樑,社會的主人翁,他們得不到健康的成長,可以社會有健康。
請給我們作家長的一片清新的天空。給校長一片潔白的雲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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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
發表於 09-1-9 18:11 |顯示全部帖子
I read the website, and send my suggestion to gov.
對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意見

1 新媒體,尤其是互聯網,應受什麼程度的規管?規管是否實際可行?可如何付諸實行?
我認為互聯網的色情資訊氾濫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我作為家長, 十分憂慮.  我認為新媒體,尤其是互聯網,應受規管. 我同意收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與用戶之間的服務合約條文,加入具體的條款以禁止用戶發布淫褻或不雅物品,並要求用戶事前同意,如果有人通知互聯網協會用戶違反《條例》,互聯網協會可採取有關行動,而用戶不得異議.

我同意立法強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為用戶提供過濾服務,把不適合兒童及青少年瀏覽的網頁濾除,以保護年輕使用者, 客戶自行決定是否採用. 當然, 現時是有一些有關過濾軟件的技術性問題,如何避免刪截沒有淫褻或不雅資訊的網頁、如何防止被破解、如何避免過濾軟件影響其他電腦程式的運作等。我認為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應給予支援及改善過濾軟件. 其實現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都有過濾服務, 不過要收費, 這些技術性問題不大.

2. 你認為加入一系列法定限制以加強監控互聯網上發布淫褻及不雅資訊是否實際可行的做法?
我認為是否實際可行. 而且必須要行.

3 如何改善現行《條例》的罰則,以增加其阻嚇作用,特別是如何增加對屢犯者的阻嚇作用?
  我認為提高《條例》的阻嚇作用非常. 我同意加強對違例者,特別是屢犯者的阻嚇作用,我們可考慮增加罰款和提高監禁刑期的上限.   

4.  會建議更仔細怎樣界定「淫褻」和「不雅」的定義?
我們贊成對「淫褻」及「不雅」作更清晰定義

[ 本帖最後由 Chunyan 於 09-1-13 16:15 編輯 ]


51
發表於 09-1-9 20:09 |顯示全部帖子
大家記住要親自fax, email or 寄信去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政府先會當係一個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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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
發表於 09-1-9 23:55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sfcssfcc 於 09-1-8 17:58 發表


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本人是有兩名女兒的家長,現希望藉本文發表有關個人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意見,希望政府予以關注。


《左傳.隱公六年》說:「善不可失,惡不 ...




各位家長:

在大家以電郵送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後,將會收到該局的回覆,原文如下:

SFCCSFCS 君:

謝謝你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的電郵,表達對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寶貴意見,公眾諮詢報告會包括蒐集所得的意見。我們會根據第一輪諮詢收集到的
意見,制定可行的改善措施,於明年進行第二輪公眾諮詢。

謝謝你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工作的關注。

coiao.gov.hk網主


務請注意確認收到電郵,大家的意見才能獲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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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發表於 09-1-14 12:26 |顯示全部帖子

Never concede to the so-called freedom

As a mother of a 4 yr old daughter, i find it more and more difficult to buy newspaper and magazines which are impartial and just.  Lewd pictures and rude languages are commonplace.
I think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liberty is not without limit.  
If we want the next generation to speak and think clean, we, the society as a whole, not just parents or schools, should make an effort to create such an enviornment.
The abolition of this Ordinance or concession to any part of it will have a detrimental effect on the children, who don't possess the ability to distinguish right from wrong.
Minority's opinion should not overide that of the majoi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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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發表於 09-1-23 15:05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大臣 於 09-1-8 16:10 發表
以下為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之呼籲

各位家長、教育界朋友、教牧及關心下一代的市民:

我們於11月20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就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召開的會議後,心情非常沉重,因為出席的38個 ...



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為何我們的政府要禍害我們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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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2-5 13:53 |顯示全部帖子

資訊流通,這是一個重要議題.

我讃成資訊流通,要監管的,應只針對犯罪行為.
過多監管只會適得其反.
孩子如何接收不良資訊及理解資訊.這是父母及師長們的責任.
首先:孩子瓜瓜落地,大腦就如一個空白的電腦硬盤,你給甚麼她或他就載甚麼.首先接受的就是父母的語言及德育行為.之後是師長朋輩們的教育易及影響.
父母如何教導他們理解不良資訊及為何不去接觸它們.盲目拒絕,這是無益及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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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2-8 00:31 |顯示全部帖子
Michelle 338,

Finally, I heard a rational and fair voice from you. I just wonder why HK is becoming more puritan after 1997. We cannot simply put our child in a green house forever. I would recommend all of you to read an article written by Leung Man Du on Ming Pao dated 7 Feb (Sat) on the topic of Domestic Violence Bill. Although it is not talking about obscene materials but the message is applicable in this thread.

I am afraid the Moral Taliban in HK is thriving and one day we will only have one newspaper published by puritan.

Family is the main safe guard for children and the primary incubator for nurturing an upright person not the law.



原帖由 michelle338 於 09-2-5 13:53 發表
我讃成資訊流通,要監管的,應只針對犯罪行為.
過多監管只會適得其反.
孩子如何接收不良資訊及理解資訊.這是父母及師長們的責任.
首先:孩子瓜瓜落地,大腦就如一個空白的電腦硬盤,你給甚麼她或他就載甚麼.首先接受的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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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2-8 16:10 |顯示全部帖子
???我讃成資訊流通,要監管的,應只針對犯罪行為。過多監管只會適得其反。???

一個人在任何場合都要保持良好的道德,美德是一個人獲得社會接納的重要條件。因此,具有良好道德價值觀的資訊,可共同構築社會的良好道德文化。

???孩子如何接收不良資訊及理解資訊。這是父母及師長們的責任。首先,孩子瓜瓜落地,大腦就如一個空白的電腦硬盤,你給甚麼她或他就載甚麼。首先接受的就是父母的語言及德育行為。之後是師長朋輩們的教育易及影響。父母如何教導他們理解不良資訊及為何不去接觸它們。盲目拒絕,這是無益及本末倒置???

一個人應該樹立正確價值觀,擁有高尚的追求,努力為社會做出一些貢獻,這樣的人生才有價值。雖然「兄友弟恭」和重視家庭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但其他人莫非毫無責任。那麼,跨國企業機構可隨意破壞環境;別人遇劫或求助,途人可視而不見;社會上的貧困一族餓死街頭,社會亦毋須施以援手。有這種想法的人,讓人想起朱門酒肉嗅,路有凍霜骨的晉國亡君故事。





原帖由 michelle338 於 09-2-5 13:53 發表
我讃成資訊流通,要監管的,應只針對犯罪行為.
過多監管只會適得其反.
孩子如何接收不良資訊及理解資訊.這是父母及師長們的責任.
首先:孩子瓜瓜落地,大腦就如一個空白的電腦硬盤,你給甚麼她或他就載甚麼.首先接受的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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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2-12 21:15 |顯示全部帖子
反對宗教右派騎劫公民社會   老師家長學生基督徒齊呼籲下週上街

近日《淫審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中,少數極端基督教團體以荒謬,歧視色彩的言論,製造道德恐慌,煽動群眾,打壓異己,強行將他們偏狹的道德觀強加在社會上,嚴重危害公民社會的健康發展。
網絡自發組織「宗教霸權關注行動」將聯同「公民社會網絡」及「香港青年學生聯合會」於週日(2月15日)舉行「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遊行於上午 11 時 30 分開始,由長沙灣徑出發,經恩福堂,再沿長沙灣道往位於太子的明光社辦公室。遊行發起人表示估計有200多人出席。

「宗教霸權關注行動」是由學生、老師、社工、家長,以及不同界別的朋友所組成,當中有部分成員更是基督徒。召集人秦晞輝是一個中七學生。他在十日前開始在網上發起「宗教霸權關注行動」,在短短十日中,已有近二千人加入,現時組織幹事共二十人。高考前兩個月,秦晞輝仍然抽時間發起遊行,他表示:「我覺得今次不能不站出來,宗教右派的做法是直接破壞開放平等的社會。我們並不是反對基督教,宗教自由是公民社會很重要的價值。但是當有教派要以其偏狹的價值觀強加在大眾身上,打壓自由時,我們實在不能接受。我們站出來,是要維護一個開放、多元、尊重人權、平等的社會。」

另一發起人虞瑋倩表示「議題簡化為黑白、道德不道德等,然後騎劫、奪取道德陣地,將另外意見歸類為不道德、黑的一面,抹殺對話、理性討論、包容、多元、人權訴求、弱勢需要、個人自由的尊重。雖然支持這些歧視言論的只是少數,但是由於他們有效動員,成功騎劫主流民意。如果長此下去,勢必會破壞公民社會的價值。因此我們想喚醒社會注意這個危險的方向,從而推動社會歸回公民社會的游戲規則,回復香港公民社會健康發展的方向。」

另一發起團體「香港青年學生聯合會」主席李卓賢則認為他們正影響青年人對社會應有的平等價值觀:「不能再啞忍,如早前的《淫審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家庭暴力條例》修訂,他們正企圖以他們信奉的宗教原則去主導社會,並製造輿論,動員信徒去把個別宗教道德價值套用於社會上,破壞公民社會的多元平等發展,並影響青年人對社會應有的平等價值觀。這是十分不公平的,不能接受。」

廖老師是公民教育科的老師,亦是一位的基督徒。廖老師表示近日個別有宗教背景的學校,發起一人一信聯署,要求收緊淫審條例,信件的內容不盡不實。廖老師表示學校有責任讓學生了解不同意見,並引導學生理性思考,而不是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在加學生身上,將學生當作政治動員之用。廖老師表示對這種有違教育理念的做法表示痛心。

吳先生表示:「這些宗教右派只是將反智、歧視的價值,「死人化裝」成所謂「家庭價值」。我有3個兒女,我希望我的兒女會在一個開放、民主、人人平等的社會環境長大,我唔想我的兒女會變得歧視人、不尊重人。」

主辦單位呼籲巿民大眾站出來,保衛公民社會價值。



宗教右派七宗罪
1. 製造恐慌,以無知取代理性研討
--- 有牧師表示通過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案會導致愛滋病感染率上升、大學生成為養鴨一族等
--- 有基督徒議員表示家庭暴力條例條修訂,可能會引起一夫多妻、戀童的爭議。
2. 收窄弱勢社群聲音
--- 投訴同志戀人、中大學生報、自己人
--- 05年因同志帶隊,發起杯葛七一遊行
3. 強加宗教價值觀在社會大眾身上
---投訴秋天的童話
-- 要求收緊網絡自由,收窄言論空間
4. 曲解條文, 煽動民粹主義
--- 將家庭暴力條例扭曲成會導致同性婚姻
5. 在學校以不盡不實的資料發起政治動員,嚴重違反教育理念
6. 推動政教合一
--- 有牧師在立法會選舉時,在教會內公開支持某保守候選人,嚴重有違政教分離的原則
7. 簡化妖魔化反對意見
--- 將反對的意見妖魔化,將他們標簽為「性解放份子」、「極端自由派人士」、「同志運動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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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3-11 18:20 |顯示全部帖子

你說很難買到一本比較乾淨的報紙或雜誌,令人發笑

原帖由 charlottechan 於 09-1-14 12:26 發表
As a mother of a 4 yr old daughter, i find it more and more difficult to buy newspaper and magazines which are impartial and just.  Lewd pictures and rude languages are commonplace.
I think freedom of ...

如沒理解錯誤,你說很難買到一本比較乾淨的報紙或雜誌,令人發笑?
不知從何時開始那些比較正氣或說所謂乾淨 相對[沉悶]的報紙雜誌 是如何倒閉的.原因很簡單[ 沒有支持,沒有市場], 彼如成報,甚至明報也差点兒關門.你有支持嗎,問心,你不也是買東方,太陽,,蘋果是吧?為了甚麼,都是內文有八卦消息,有新聞甚至其他,連你們自己都是如此,所謂乾淨的如何能生存.
從令一面看吧,我們的祖國,資訊夠閉關吧,禁止色情資訊,那祖國沒有色情嗎? 哈哈!!!!祖國沒有犯罪剎人犯嗎,相反,剎得更利害,淫穢得更超美.
社會之變化,伴隨人的改變及互連網的普及而要相對適應變通,不能一成不變,抱持舊思想,是不能適應新時代的,教育子女也是.要懂變通否則很容易和孩子們產生代溝矛盾.總而言之,逃避或忌諱是不是辦法及不會有進步的.[還有就是你問心自己是什樣的母親,自己有以身作則嗎,日常娛樂消遣自己是看甚麼及聽甚麼?????]

[ 本帖最後由 michelle338 於 09-3-11 19: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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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發表於 09-5-8 12:06 |顯示全部帖子
原帖由 michelle338 於 09-2-5 13:53 發表
我讃成資訊流通,要監管的,應只針對犯罪行為.
過多監管只會適得其反.
孩子如何接收不良資訊及理解資訊.這是父母及師長們的責任.
首先:孩子瓜瓜落地,大腦就如一個空白的電腦硬盤,你給甚麼她或他就載甚麼.首先接受的就 ...


同意...
資訊流通...言論自由是香港比中國優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