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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ndis1 於 09-6-24 10:02 發表
幼稚園學費就好似買電器咁要分期付款~這是妳的觀點, 並不是我 or 其他家長的睇法.
根據妳所說, 如果有人買了一個要分期付款的電器回家, 在用的過程中出現問題, 他現在不但不能用之餘, 還需要購買另一個作補充, 請問 ...
agree! 難道那電器的品質出了變化, 有些不是人為因素而導致的問題出現, 以致不能使用, 你仍會白白的供款, 而不去跟電器店或總代理理論嗎?
雖然幼稚園方面都強調學費係以一年計算, 攤分12個月交, 我們有責任交齊全年的學費. 但於學期中因搬家等其他問題而退學的學生, 是否仍要交足12個月的學費呢?
問題不是我們家長不想履行"合約", 亦不是幼稚園辦學團體不想履行"合約", 而是第三者"政府"的干預使"合約"的內容/所提供的服務有所改變. 既然有變化, 供款有變化也不足為奇.
另外, 為何開設其他生意, 例如電器店, 是可賺可蝕; 但辦學這盤生意, 就一定要保證它有賺無蝕呢? 那麼生意人不應該開辦其他生意了, 只要辦學就能保證賺錢. 是這樣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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