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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福建中學附屬學校 要求召開家長分享會討論新辦學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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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召開家長分享會討論新辦學團體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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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9-6-21 14:4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各位臻美家長和老師:

本人是星期四晚在學校門口和另外十名臻美家長接受傳媒訪問的梁先生,我的孩子分別就讀P.4BP.6C。當晚我們是自發性回校希望列席校董會會議,雖然會前有獨立校董透過家校會通知我們,教育局認為當晚討論的議題太敏感,所以該次校董會議是閉門進行而且不宜有家長列席,但我們都決定回校試一試。

請不要誤會我們要搞事,我們只希望乖乖地、靜靜地列席旁聽,絕對不會掟蕉和喧嘩。我們要求旁聽的目的只是希望了解事實和真相,不至於被傳媒、教育局、或校董會內任何一方誤導。一如所料,校董會作了簡單的表決後便反對我們列席。當晚辦學團體只有梁淑貞和鄧牧參加會議,兩名家長校董都缺席,後來有參與會議的人告知,會上無人同意家長列席。於是,十多名校董繼續開他們敏感的的「交接會議」,我們一班家長便到隔壁的家長教師室開我們最切身的「小組會議」。

我們明白教育局校舍分配委員會的固有機制是封閉式的進行,但臻美事件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分配已經營運中的學校,遴選機制應該與分配新校舍有別。在這事情上,我們明白家長沒有決策權、甚至沒有發言權,但我們希望臻美家長和老師都有最基本的知情權和表達意見的權利。

我們的意見表達其實可以幫助教育局選擇一間符合各方持份者多數期望的辦學團體,同時也讓新的辦學團體了解持份者的期望。假如將來獲選的新辦學團體和大部份持份者的期望有很大的落差,之後出現的亂局可能比現在更糟。

當時我們共有十一位家長在場,大部份都是家校會的「常任義工家長」,我們來自九個家庭,共有十五位小朋友分別就讀臻美的一、二、三、四、六年班。我們隨即草擬了以下的聯署信給家校會,並有另一封差不多一樣的信要求校長李博士跟進第一項要求。

Tommy


[ 本帖最後由 Tommy 於 09-6-22 12: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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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9-6-21 14:53 |只看該作者

十五名學生家長聯署

臻美家校合作委員會主席房太:

我們是一群關心臻美黃乾亨學校持續發展的家長。教育局遴選新辦學團體接辦臻美已達至最後階段,我們期望將來接辦臻美的辦學團體能符合臻美各持份者的多數願望,以使「新臻美」的重建工作能順利展開和持續發展。我們現向家校會提出以下要求。

1.        家校會向教育局轉達,要求教育局於下周一向全體臻美家長公佈已提交接辦臻美辦學權計劃書的辦學團體名單。

2.        家校會於六月二十六日前召開全校家長會,讓家長自由表達和分享對各辦學團體的意願和意見。

3.        家長分享會完結前,所有出席家長即場表達個人頭三位心儀辦學團體的意願,並作即場統計。

4.        家校會將家長的選校意願統計結果提交教育局作遴選新辦學團體的參考。

煩請房太盡快回覆,若下周一前仍未收到閣下之回覆,我們將自行籌備以上事項。

謝謝!

一群臻美家長上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


聯署家長名單:
(下刪十五名臻學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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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9-6-21 14:54 |只看該作者

家校會和李校長的回應

我們於星期五把信件分別發給家校會和李校長,李校長收到信件後隨即把我們的電郵和信件轉發給教育局。家校會的房太雖然帶病在身,但她訊速回應,並於同日和家校會執委及部份教師召開了緊急會議討論我們的要求,他們最初對家長分享會有保留,恐防會議會帶來不可預見的後果,但最後他們都同意籌辦這個家長分享會。唯可能未能趕及於下周舉辦家長分享會,或者要延至六月二十八或二十九日。同時,有臻美老師提議,分享會應該讓老師一齊參與和發表意見,並讓老師都有投票投。

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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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9-6-21 14:55 |只看該作者

要注意的事項

這個家長教師分享會涉及家長和教師對未來新辦學團體的選擇,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教育局、臻美校董會、承辦臻美的辦學團體、和傳媒都會極度關注,所以我們不可以有任何差錯,一定要小心策劃、理性地表達意見、不要有過份或過高的期望、和理性地接受或不接受教育局的最後分配。

要關注的事項有很多,但現在要出街,今晚再續。

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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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9-6-21 18:16 |只看該作者
Tommy

多謝你解釋再為何要開多一次家長會,但有一個技術性問題,如果教育局不提交申辦學校名單,我們便沒有名單辯論及投票?

06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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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9-6-21 18:5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060797 於 09-6-21 18:16 發表
Tommy

多謝你解釋再為何要開多一次家長會,但有一個技術性問題,如果教育局不提交申辦學校名單,我們便沒有名單辯論及投票?

060797


同意, 雖然家校會要求教育局於下周一向全體臻美家長公佈已提交接辦臻美辦學權計劃書的辦學團體名單。但不代表教育局會接納家校會的建議。而且, 除了知道名單, 可否也公佈計畫書內容呢?

另外,有什麼是我們家長可做的, 以加強訴求? 例如:聯名要求? 或一人一封email 給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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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9-6-22 10:50 |只看該作者

教育局的回應

以下是教育局的正式回應:


「為免影響申辦團體公平參與競逐有關校舍的分配工作,按照慣例,我們不會透露有關團體的名稱(最終的成功申請者除外)。」


好難理解教育局的邏輯,公開透明竟會做成不公平,難道把家長蒙在鼓裡,教育局閉門作業就是公平嗎?

如果家長的小小聲音會影響你們的思維和判斷、會令你們作出不公平的決定,我更不放心讓你們閉門作業。

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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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9-6-22 11:01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ommy 於 09-6-22 10:50 發表
以下是教育局的正式回應:
「為免影響申辦團體公平參與競逐有關校舍的分配工作,按照慣例,我們不會透露有關團體的名稱(最終的成功申請者除外)。」
好難理解教育局的邏輯,公開透明竟會做成不公平,難道把家長蒙在鼓裡,教育 ...


好一句打官腔的說話, 「按照慣例」? 請佢舉出一個「在香港被辦學團體交回辦學權的校舍」的例子.

可能家長們要在已知辦學團體中作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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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9-6-22 11:0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iamvincent 於 09-6-22 11:01 發表
好一句打官腔的說話, 「按照慣例」? 請佢舉出一個「在香港被辦學團體交回辦學權的校舍」的例子.


Good point.

1. 請佢舉出一個「在香港被辦學團體交回辦學權的校舍」的例子.

2. 公開透明竟會做成不公平,難道把家長蒙在鼓裡,教育局閉門作業就是公平嗎?

So, what can we do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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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09-6-22 11:16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May 於 09-6-22 11:08 發表


Good point.

1. 請佢舉出一個「在香港被辦學團體交回辦學權的校舍」的例子.

2. 公開透明竟會做成不公平,難道把家長蒙在鼓裡,教育局閉門作業就是公平嗎?

So, what can we do now? ...



我建議先等家校會的正式表態,沒有家校會集結家長的意見,我們散兵游勇好難成氣候。我正聯絡他們,有消息便會通知大家。

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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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2 11:17 |只看該作者
很難理解直資的辦學模式,就是給予選擇的權利。教育局為何仍要閉門做車?

我個人相信,連申辦學團體都會有興趣知道我們的想法或選擇。錯配或免強得來的沒有幸福呢!就算得到與否,以教育人的品格,望以平常心面對!

2JsAK

[ 本帖最後由 2JsAK 於 09-6-22 1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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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09-6-22 11:1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May 於 09-6-22 11:08 發表


Good point.

1. 請佢舉出一個「在香港被辦學團體交回辦學權的校舍」的例子.

2. 公開透明竟會做成不公平,難道把家長蒙在鼓裡,教育局閉門作業就是公平嗎?

So, what can we do now? ...


Thanks Tommy for all your effort.  What nonsense are EDB taling about?

Actually parents are also half of the boss.  Except the subsidy from EDB, we also 'PAY' school fee every month.  Why shouldn't we have the right to know the operating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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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2 11:34 |只看該作者
很欣賞和感謝各位家長的付出和努力。我相信教育局很難打破一貫慣例,開放名單。再糾纏下去,時間對我們不利。

我提議用一人一信、問卷方式來讓家長具體表達期望,然後主動開放所有家長的回應,直接交予教育局。而內容是一些質化的家長意願和優次項目。

投票排名比較敏感,大家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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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09-6-22 11:59 |只看該作者

家校會的表態

已經聯絡上家校會,他們對於是否舉行家長分享會持中立態度,因為家長分享會是由十五位學生的家長提出,因此要由我們提出建議的家長主導下一步行動。我同意家校會的中立角色和取態。

我現正聯絡十五位學生的家長商討下一步行動,同時也希望收集更多不同意見,特別是中學家長的意見,因為我們十五位學生都是小學生,沒有中學生家長代表,希望大家發表你們的意見。

我們現在要考慮的事情如下:

1.        應否向教育局施加壓力交出申辦團體名單,要有心理準備此舉會做成家長和教育局的對抗,外界可能覺得臻美家長過份干擾校政。

2.        假如舉辦家長分享會但又未能掌握全部二十個辦學團體名單,應否進行「選校意願投票」,這樣的投票是否公平?

3.        分享會的形式和細節

4.        如不舉辦分享會,我們應如何集結和傳遞家長的意見給教育局?

希望多聽大家的意見。

Tommy

Rank: 5Rank: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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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2 12:10 |只看該作者
我也希望臻美老師發表你們的意見。

因為現在已經升級至家長和教育局的對立,行動後果不能預測,我們需要聽取各持份者的意願,才會訂出下一步行動。

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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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2 12:41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ommy 於 09-6-22 12:10 發表
我也希望臻美老師發表你們的意見。
因為現在已經升級至家長和教育局的對立,行動後果不能預測,我們需要聽取各持份者的意願,才會訂出下一步行動。
Tommy ...


Tommy,

首先我要多謝您們15位家長的努力和付出。 但是, 有鑒於之前家校會"家長運動"引起部分家長和老師的批評。建議此次行動之前, 先知會所有家長和老師,最好能取得大部分家長和老師的支持。

重申, 我支持召開家長會討論新辦學團體。 但希望先取得所有辦學團體的名單和計畫書,否則這個分享會就無實質意義了。

Thanks again.

A-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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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2 12:54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May 於 09-6-22 12:41 發表


Tommy,

首先我要多謝您們15位家長的努力和付出。 但是, 有鑒於之前家校會"家長運動"引起部分家長和老師的批評。建議此次行動之前, 先知會所有家長和老師,最好能取得大部分家長和老師的支持。

重申, 我支持召開家長會 ...



A-May,

你比我更「大想頭」,連辦學團體計劃書都要睇,我可以話幾乎無可能,教育局連名單都要保密,何況是計劃書呢?

假如沒有進一步資料,只得現時已知的十五個辦學團體名稱,和上次簡介會提供的資料,你認為應否舉行另一次家長分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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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2 13:18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ommy 於 09-6-22 12:54 發表
假如沒有進一步資料,只得現時已知的十五個辦學團體名稱,和上次簡介會提供的資料,你認為應否舉行另一次家 ...


Dear Tommy,

您認為之前已知的十五個辦學團體名稱,全都有遞交辦學計畫書嗎?

假若家長們在不知計畫書的內容下,就對這15間辦學團體進行討論和表決,可能會受到個人主觀的影響,難免有閉門造車有失公允, 也不一定能選出最適合的辦學團體。

假設例子: 我認為直資一條龍是最重要的。教評會無直資中學, 故我不列入考慮, 但原來其計畫書中表明,可以改建小學校舍,於原校設立一條龍中學和高中。那就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了。對嗎?

所以, 假設家長們掌握的資訊是片面的, 就很難做出正確的決定。

這是我的看法。謝謝!!

[ 本帖最後由 A-May 於 09-6-22 14: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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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2 13:45 |只看該作者
本人愚見, 應再次向教育署清晰地強烈要求有關團體的名稱, 提出之理由可以考慮如下:
1.        其提出之”按照慣例”的原則, 並不適用於我們, 因為事實上並無先例可循,
2.        其提出之”為免影響申辦團體公平參與競逐有關校舍的分配工作”, 但這就是對家長公平嗎? 正如其他家長所說, 我們是要交學費的, 是消費者, 有權表達我們的意願.
3.        之前各大傳媒亦已公布了一些名單, 現統計如下:
福建中學
匯基書院
優才書院
喜耀教育中心
林大輝中學
風采中學
新生命教育協會
仁愛堂
崇正中學
保良局
東華三院
路德會
基督教興學會
香港靈糧堂
有些亦曾到本校向各家長作出簡介, 但如不透露其他名單, 這亦是對其他機構公平嗎?
4.        況且, 交詳細計劃書的截止日期已過, 透露名單絕不影響各機構計劃書的資料內容.

重申家長絕對有權利知悉申請團體的名稱, 已了解其背景及教育方針, 本校並不是一間新校舍, 並不能以分配新校舍之往常方法行事, 本校家長絕對有權利參與遴選過程. 否則, 如教育署一意孤行, 安排一些有違家長意願之學校接辦本校, 後果可想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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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9-6-22 14:08 |只看該作者
多謝Tommy及其他家長的努力. 就之前要考慮的事情, 我覺得:
1.        應否向教育局施加壓力交出申辦團體名單,要有心理準備此舉會做成家長和教育局的對抗,外界可能覺得臻美家長過份干擾校政。
要向教育局施加壓力, 儘快交出申辦團體名單.
2.        假如舉辦家長分享會但又未能掌握全部二十個辦學團體名單,應否進行「選校意願投票」,這樣的投票是否公平?
如教育署仍堅決拒絕名單, 就按照已知的名單來投票, 但必須確定這些學校有交詳細計劃書. 我覺得這是有不公平之處, 但在再三要求教育署而仍遭拒絕之情況下, 那就沒有辦法了, 我們要表達我們的意願, 而不願讓教育署閉門造車.
3.        分享會的形式和細節
如同上次投票之安排
4.        如不舉辦分享會,我們應如何集結和傳遞家長的意見給教育局?
by e-mail收集意見, 再交教育局.
希望大家繼續討論.

[ 本帖最後由 BBmamalove 於 09-6-22 14: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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