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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1.報警,別管入罪機會幾大,警方自有方法.就算最終無法舉証,當是給學校一個警愓(這類事情會鬧上警局),也很好.
2.我替你兒子難過.小朋友就算扯人頭髮,只是不懂得處理事件的表現.我關注的是,在這件事上,不單出現[打];還有[威嚇],即:帶小朋友入洗手間教訓佢(幾恐怖!);還有再多的[威嚇],1.先叫阿媽走開,2.在阿媽面前分離兩人,要一位已經好驚好驚既小朋友收聲先可以給阿媽抱抱.換個小朋友的角度看,成件事真係好恐怖.你兒子呢幾晚晚上有無喊?有無更加頑皮或者突然好靜?我估你要好多時間去幫佢疏導今次不快經歷.
3.要求校方道歉(因為在校內發生,也正正是因為他們辭退了女工,即反映他們同意事件處理得不好,才有員工要被罰.這是要求他們道歉的充份理由....反過來說,如果校方覺得無問題,又何須炒人?)
4.退學.
PS.想問清楚,係咪荃灣那間joyf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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