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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您想講咩野。錢多絕對唔係罪!「錢」是清白的,是無罪的!只是不正當的搵錢方法才是罪行。「罪」是描述一些行為,並不是描述一些狀態。
有一些有錢人被批評,但人們並非批評他們「有錢」,只是批評他們的「搵錢之道」。
葉劉成日話香港人仇富,但我不「仇」金錢,我只仇不公不義。有錢人總是好叻去轉移視線,明明是仇不公不義,卻因為部份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在部份有錢人身上,他們就說成是仇富,轉移得清脆利落。
我再具體說明,就以粉嶺高球會為例,有人話香港人仇富、仇高爾夫球。Sorry!如果香港政府收一千蚊租金,批出170公頃土地給領取綜援人仕享用,我一樣出來反對。又如果170公頃土地不是用作打高球,是免費給二、三千人打乒乓波或在那裡吃零食,我同樣出來反對。
By the way, 我唔係左膠!
Tommy,
你誤會了,"錢多有罪"係指另一樣嘢。
錢多,除吸引分身家外,也吸引一大羣"正義"朋友來帮人分身家。
呢單嘢,除了判决理據不一面倒外,最重要是影响極其惡劣(不是十億八億嘅問題)。
我想問吓,有幾多人攞完综援而能脱離综援呢?
一個新移民,如冇得攞综援,佢會被迫投入社會。咁,佢慢慢就會溶入社會。反而,佢攞综援,佢出沒將是週圍小市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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