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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同窗暗示墮斃芍淇受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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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窗暗示墮斃芍淇受欺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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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2 17:4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芍淇的同學連日來在網上轉載一張反對校園欺凌的圖片。


荔枝角基真小學十歲女生羅芍淇日前離奇在校園墮斃,校方雖堅稱無收到芍淇受欺凌報告,惟連日來芍淇的同學均在facebook留言,暗示有人被欺凌,更不約而同轉載一張反對校園欺凌的圖片,不過當記者再追問時,他們卻矢口否認有欺凌事件。另外,網民就校方在意外後無報警,仍砌詞狡辯繼續鬧爆:「校方死板到唔識轉彎,淨係識跟死嗰套所謂程序!」





死者羅芍淇


芍淇同學紛在facebook留言悼念,並轉載一張有關校園欺凌圖片,說明為「欺凌造成的傷害是一輩子的,如果你也反對欺凌,請分享!」其中有女同學更留言:「其實我好唔開心,你做乜咁睇唔開?我同你都算熟,我見過你畀人蝦,我做乜唔幫?!好後悔,你好善良,知唔知?」不過,記者追問詳情時,她卻三緘其口,聲稱不認識芍淇:「我唔關事架,我哋已經好傷心。」

網民喪鬧校方做嘢死板

另外,全城網民繼續喪鬧校方處理手法離譜:「以為聖約翰救傷隊見到大鑊嘢會幫佢無聲無息送去醫院,結果依家仲大鑊。如果今次事件按常理去做,結果未必會咁難睇,不停話係學校指引係咁,只會畀外界睇到你哋學校做嘢死板,對你哋學校,自然心裏有數。」

事發於本周一早上七時許,荔枝角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十歲女童羅芍淇被人發現從學校五樓跌落操場昏迷,校方無即時報警,僅通知聖約翰救傷隊到場將芍淇送院搶救,最後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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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2 17:45 |只看該作者
身教更重要(沙膽虹)





■基真小學10歲女童從五樓墮下,校方只通知聖約翰救傷隊而沒有報警,翌日校長表示「已按既定程序處理」。




荔枝角基真小學10歲女童從五樓墮下,校方只通知聖約翰救傷隊而沒有報警,肇事當天先是副校長辯稱以為暈倒,明顯是講大話;翌日校長召開記者招待會,被問到為何沒即時報警時,仍只讀貓紙,表示「已按既定程序處理」。就記者所見,校長對記者問題一度眼泛淚光哽咽,顯示她仍有良知,對同學的死感到難過,但卻沒有坦承錯誤的勇氣。如果學校真的有這麼一個bullshit的「既定程序」,沙膽虹懇請校方馬上將它廢除,不然以後會繼續為禍。至於所謂的教育局指引,對於學校發生嚴重意外時,校方有責任「陪同(學生)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沒有要求報警字眼,更是胡說八道。這一切都顯示出這間小學如何官僚、僵化、麻木不仁。學校如此、校長如此、副校長如此、老師也不敢擅自報警,試問莘莘學子在這所小學長大,耳濡目染都是這些官僚文化和事後的語言偽術,甚至謊言,會變成甚麼?學校除了教授知識,校長和老師的身教更重要,五育的德智體群美乃以德為先,校長和老師在今次事件給予學生的榜樣是甚麼呢?可幸仍有目擊學生敢於向傳媒說真話,表示見到「好多血」,戳破副校長的謊言。

沙膽虹想告訴學校,現時報警也不會那麼容易驚動記者了,以後有甚麼嚴重事故,馬上報警吧!


沙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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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han59  又抽數碼化水!  發表於 13-12-12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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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2 18:35 |只看該作者
睇左咁多日、咁多份報紙的報導,只想講句:如果為人師表,見到幼童墮樓一身血,仲諗校譽吾報警,真係喪盡天良,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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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3 09:54 |只看該作者
Jane1983 發表於 13-12-12 18:35
睇左咁多日、咁多份報紙的報導,只想講句:如果為人師表,見到幼童墮樓一身血,仲諗校譽吾報警,真係喪盡天 ...
認同. 仲混淆視聽, 查欺凌而不是查學校.
小朋友欺凌, 要告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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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1983    發表於 13-12-1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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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3 10:23 |只看該作者
小五生墮斃 吳克儉促學校交報告


【明報專訊】荔枝角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小五女學生羅芍淇墮樓亡,校方未有第一時間報警被質疑,教育局長吳克儉昨敦促校方提交報告。他稱,現時首要是安排心理學家及輔導員輔導個別學生及教師,警方及校方仍在調查事件,稍後會向校方索取全面報告,盡快了解當時實際情。

中華基督教會﹕按指引處理意外

中華基督教會學務總監余表示,轄下所有學校包括基真小學,均按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中的指引處理意外事件,事發後已派教育心理學家和社工前往基真小學為師生提供輔導,辦學團體將繼續跟進事件。

吳克儉昨日出席一個公開活動後表示,學校或教育局的指引,整體來說已提到倘若遇危險情,可報警或召喚救傷車等,但須交回學校按個別情、當時情處理。

另外,大埔及北區幼稚園收生現正舉行「統一登記日」,他認為,教育局早前舉行多場講座讓家長了解運作,過程順暢。

至於明年會否繼續推行相關措施及應用於其他地區,吳克儉說,學額供應初期出現緊張假象,期望明年1月初註冊日後,將實際情呈現出來,又強調整體而言,學位數目應可滿足需求。他續稱,今次措施是「特事特辦」,針對供求較緊張的北區,其他大多數地區均沒有供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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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3 19:37 |只看該作者
芍淇墮樓副校曾施心肺復甦



羅芍淇早前在校園墮斃,校方處理手法引起外界嘩然。

荔技角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十歲女生羅芍淇日前在校園墮斃,校方被揭捨近取遠召喚聖約翰救傷隊而沒有報警,惹來外界怒轟。該校法團校董會昨開會檢討處理事件,包括報警等程序。校內消息透露,擁有急救訓練證書的副校長接獲有女生倒卧地上後,自行上前將表面無血漬,但已毫無知覺的女生反轉身施以心肺復甦急救,此舉令女生即場吐血,相信是因由高處墮下以致內出血,專家指這類「嚴重頓性創傷」施心肺復甦只是一絲希望。教育局則要求該校提交全面報告。


基真小學法團校董會昨開會檢討日前女生在校園墮斃的處理程序。


據悉,事發當日早上七時許,該校一名副校長接獲當值老師報告一名女生倒臥在地,副校長即偕兩名校工趕往,當時羅芍淇已無知覺,表面亦無明顯傷痕或血跡,無法判斷是暈倒或是從高處墮下。擁有急救訓練證書的副校長即時着工友電召救護車,他則為芍淇急救,並先將倒臥的芍淇反轉身,為她施心肺復甦,芍淇即時吐血,血液中混有嘔吐物。校工跑到校務處,立即致電一個貼在當眼處的救護車電話,並無理會召喚的是否聖約翰救傷隊。辦學團體認為副校長是心急急救用了上述做法,屬情有可原,事後該副校長亦需接受心理輔導。

教局指引無提需報警

北區醫院急症室前部門主管鍾展鴻稱,一般急救程序是將傷者反轉面向天,檢查有否呼吸及脈搏,若沒有就需心肺復甦,芍淇傷勢應屬「嚴重頓性創傷」致心臟停頓,估計能獲救的機會近乎零,「所以當時乜都唔做就死梗,試吓急救仲可能有一絲希望,亦無損失。」

教育局向學校發出《學校行政手冊(一三/一四學年)》內指發生嚴重意外,校方應確保受傷學生獲教師照顧,包括陪同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但並無提及需報警處理;手冊亦只提到當發現學生自殺身亡或處於險境,學校應立即向警方求助或召喚救護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出席公開場合後指出,指引提到如遇危險情況,校方可報警或召喚救傷車,由學校按當時情況處理,他卻沒有回應應否檢討《學校行政手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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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3 19:39 |只看該作者
一本通書看到老 教育亂象誤蒼生(太陽報社論)


常言道,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任何規章或指引都是由人執行,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變通,不能一本通書看到老。日前一間小學發生學生墮樓事件,校方沒有即時報警召喚救護車,可能延誤搶救時間,處理手法受到質疑,但校方卻一味強調已按教育局指引及既定程序辦事。實際上,不管校方如何辯解,依然無法釋除疑問,教育局要求學校提交報告,卻避談指引為何模糊不清,顯然想推卸本身的責任。

校方先後發出三篇新聞稿交代事件經過,可惜始終未能解釋為何捨近圖遠,先電召聖約翰救傷隊救護車,而不是致電九九九報警。其實,距離學校最近的消防救護站僅約一公里之遙,如果校方即時報警,可望縮短時間,墮樓學生也許不至於枉死。人命關天,爭分奪秒,學生安危才是首要考量,學校捨正路而弗由,難怪被外界質疑到底想隱瞞甚麼?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校方不但迴避交代未有報警的原因,而且不斷以教育局指引和既定程序死撐。無疑,教育局沒有明確規定校方遇到學生受傷,應在甚麼情況之下報警,惟其如此,校方更不能一成不變,視指引為不可逾越的神聖教條。其實,學校本身就有接受急救訓練的教師,單憑初步觀察,已有能力判斷學生傷勢是否需要盡快送院治療,校方一味聲稱按指引辦事,不僅僵化,而且不負責任。正如數年前明愛醫院見死不救事件,雖然危重病人距急症室僅數百步,院方人員仍然拘泥於指引,要求先報警召喚救護車,拒絕即時施援,結果導致病人失救死亡。所謂指引,儼然已淪為醫院及學校敷衍塞責、推卸責任的護身符。

事實上,教育局指引含糊不清,美其名給予學校彈性和酌情權,實際上把責任全部卸給校方。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日打官腔,認為教育局或學校指引都提到,如遇危險情況可報警或召喚救護車,但須交由學校按個別情況處理,說了等於沒說。其實,根據教育局發出的《學校行政手冊》,雖然規定學校發生嚴重意外,校方應確保學生獲教師照顧,包括陪同上救護車送院,但並無提及需報警處理,只在發現學生自殺身亡或身處險境,學校才須立即報警或召喚救護車。

對照今次事件,顯示教育局的指引含糊不清。意外不可一不可再,當局有需要盡快堵塞漏洞,防止同類事件重演,可惜,教育局至今依然文過飾非,根本沒有吸取教訓。

近年香港教育亂象叢生,教育政策一塌糊塗,正是教育局管理無能的結果。早前多間津貼學校被揭發計錯薪酬升錯職,教育局要向有關教職員追討多付薪津,卻逃避把關不力的責任。今次學校延誤報警事件,再次凸顯教育局抱殘守缺,未能與時並進。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教育水準每況愈下,教育改革顛三倒四,不是沒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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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4 15:02 |只看該作者
小女孩樣子跟朋友的女兒外貌何其相似!曾幾何時也是曾被欺凌,最終也是早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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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ma  仲想知如何被欺凌?
男女同學都吾喜歡佢??  發表於 13-12-14 19:07
Jane1983  為何早逝?  發表於 13-12-1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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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14 23:1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annie40 的帖子

是跳樓身亡的,沒留下遣書,只留下痛不欲生的雙親。愛她的人,是千萬個不願意接受各種猜測,估對了,對父母的傷害更大。被欺凌的內容是私隱,不便公開。希望為父母者,要盡心教導子女,莫持強凌弱,以大欺小,以貌取人,無知絕對是可以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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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1983  好難過   發表於 13-12-15 21:41

醒目開學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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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3-12-15 11:23 |只看該作者

回覆:annie4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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